昊志机电(30050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昊志机电昊志机电(SZ:300503)2025-10-29 16:56

报告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完成年度报告[9] - 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9] - 季度结束1个月内完成季度报告[9] 报告内容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均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13][15]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应披露[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披露[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披露[18] 信息披露义务 - 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披露义务[20] - 控股、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3]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应及时了解并披露[23]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成员承担连带责任[27] - 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多项职责[28]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总经理等负责定期报告起草编制,董秘初步审查并报告董事长[31] - 董秘组织起草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公告,相关人员确定文稿并披露[32] - 重大事项信息先通报董秘,按流程草拟、审核、发布公告[33] - 信息披露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秘合规审查并填写审批表[34] 信息披露权限与载体 - 董事长、总经理等特定人员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35] - 信息披露指定刊载报纸有《中国证券报》等,还载于巨潮资讯网[43] 制度制定 - 本制度2025年10月28日由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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