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30050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董应占多数[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6] - 主任委员须由独董担任,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选举产生[6] 会议规则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经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5] 绩效与薪酬 - 高管向委员会提交述职报告[13] - 委员会按标准对高管进行绩效评价[13] - 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报酬和奖励方式,表决后报董事会[13] 执行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