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30050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昊志机电昊志机电(SZ:300503)2025-10-29 16:56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4] - 控股股东及5%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2个工作日内向董秘报告[6] - 报告义务人(一般知情人除外)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6] 关联交易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为关联交易[11] 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重大信息管理机构[6] - 董秘为信息内部报告工作负责人[6]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6] 保密与档案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等不得泄漏内幕信息[17] - 证券事务部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档案作考核依据[1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 - 制度与法规抵触以法规为准,未尽事宜按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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