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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志机电(30050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昊志机电昊志机电(SZ:300503)2025-10-29 16:56

| | |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 会影响社会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 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 等。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 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及对外信息披露的具体协调工作,包括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