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杰股份(002975)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派管理制度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委派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委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派管理,提高子公司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保障 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博杰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包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参照 适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委派人员是指:由公司委派到子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 长、董事、监事,依据子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选派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以及由公司管理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委派人员选任方式 第六条 公司派往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实行委派制,其任职按各 3 子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委派到子公司担任董事、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