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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002975)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博杰股份博杰股份(SZ:002975)2025-10-29 16:56

重大交易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1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1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人民币[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人民币[12] 重大合同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购买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人民币[12]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出售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人民币[12]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13] 诉讼和仲裁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13] 股份相关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需报告[16] 信息报告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0]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需报告并每隔三十日汇报进展[19] -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需及时报告进展[9] - 各部门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协商等三个时点后预报重大信息[18]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第一时间与董事会秘书联系[20]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2]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22] 保密与责任 - 董事等人员对未公开披露信息需保密[23] - 重大信息瞒报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4]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6]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