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杰股份(002975)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可提聘请议案[8]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1]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及原因[12] - 聘任期一年,到期可续聘[12]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五年,后五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发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审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4] 改聘与解聘 - 特定情况应改聘[15]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5天通知[15] - 事务所主动终止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15] 审议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审议改聘议案应约见前后任并评价质量[16] - 拟改聘需详细披露解聘原因等信息[17] 其他规定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8]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20] - 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20] - 情节严重股东会可决议不再选聘[20]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报告董事会并依规处理[21]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