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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002975)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选任制度
博杰股份博杰股份(SZ:002975)2025-10-29 16:56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5 | |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保障职工依法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规范职工董事的选任、履职和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四) 职工代表性与董事会专业性相结合原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职工董事,职工董事是公司董事会成员,由公司职工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工董事的提名、选举、增补、更换(罢免)及 管理等事宜。 第二章 职工董事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第三条 职工董事的选任与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第五条 职工董事候选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 依法合规原则; (二) 民主选举原则; (三)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四)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