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股份(603282) - 亚光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亚光股份亚光股份(SH:603282)2025-10-29 17:10

人员设置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2] - 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可设总经理助理[5] 人员职责 - 总经理主持日常业务经营管理,对董事会负责[5] - 拟定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应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意见[7]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其负责[11] - 总经理维护公司法人财产权,确保资产保值增值[11] - 总经理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等[12] - 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重大变化应及时报告董事会[13] - 定期书面报告工作,含年度计划实施情况[13] 人员管理 - 经理及其配偶、子女持股情况及变动应申报[13]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21] -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实行年薪制,报酬由董事会决定,董事兼任时由股东会决定[21] -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16] - 有六种情形之一不得担任总经理[16] - 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规定[21] 工作权限 - 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定会议规则[16] - 会议议题讨论形成纪要或决议后,由总经理签署下发执行[16] - 在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可审批事项,超出权限报董事会审批[18] 细则实施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亦同,原细则废止[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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