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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进股份(603118) -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共进股份共进股份(SH:603118)2025-10-29 17:15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七)修改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东 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