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通股份(603036)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如通股份如通股份(SH:603036)2025-10-29 17: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50,840,000股普通股,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6,006,025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206,006,025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特定情形请求诉讼[26][27]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3][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名[6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7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9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98]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02] 其他规定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等至少一家报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作为信息披露媒体[112]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0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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