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通股份(603036) - 如通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辞任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4] - 任期届满未改选原董事履职,公司六十日内补选[4] - 任期届满未获聘,董事、高管自动离职[5] 解任与赔偿 - 股东会可解任董事,无理由解任可要求赔偿[5] 离职交接 - 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并签署确认[8] 离任审计 - 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报告[9] 股份转让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1] 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发现未履行承诺,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3] - 离职人员对追责有异议,十五日内可申请复核[1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