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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通股份(603036) - 如通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如通股份如通股份(SH:603036)2025-10-29 17:19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任、任期届满离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 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 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 生效。除《规范运作》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