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通股份(603036) - 如通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担保规定 - 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特殊情况需公司批准[2] - 对外担保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需有承担能力[6] - 被担保人提前1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2] 审批要求 - 股东会审批多种对外担保情形[17] - 董事会审议担保需五分之四以上董事及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9]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以特别决议通过[19] - 子公司对外担保需公司董事会审议,再由子公司董事会决定实施[20] 合同管理 - 担保订立书面合同,财务部审查内容[22] - 签订互保协议要求对方提供资料,实行等额原则[23] - 法律规定需登记的,财务部办理[23] - 担保合同订立后通报董事会秘书并保管文本[25] 风险监控 - 财务部在债务到期前15日了解还款安排[26] - 被担保人未还款,财务部提供专项报告[26] - 互保对方经营亏损,财务部提请终止协议[27] - 未约定保证期间的连续债权保证,发现风险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27] - 债务人破产且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财务部提请公司参加分配[27] 责任追究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9] - 越权审批造成损失,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29]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