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通股份(603036) - 如通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其他制度规范和《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权管理等事务。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任职资格为: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良好的沟通技巧和灵活的处事能力; (三)必须取得证券交易所颁 发的 董 事会 秘 书资 格 证 书。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