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通股份(603036) - 如通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如通股份如通股份(SH:603036)2025-10-29 17:1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提名与比例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2] 委员会任职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2]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2] 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2]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3] 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0]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18] - 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1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主持,可自行召集[18]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 董办、董事会秘书协助履职,确保信息资源[25]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情况提供资料[26] - 审议重大事项前可组织参与论证[26] - 不迟于期限发通知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26]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采纳[26] - 人员配合履职,遇阻碍可向监管报告[27] - 承担聘请机构及职权费用,给予津贴经股东会审议[2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股东会批准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