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进股份(603118) -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共进股份共进股份(SH:603118)2025-10-29 17:25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审批[11] - 与关联法人发生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批[11]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重大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2] 关联交易检查与表决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含关联交易事项检查一次[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董事应回避表决[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6]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披露[18]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18]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其他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9][3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5] - 与关联人进行委托理财以额度为计算标准[15] - 连续12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5] - 因一方参与公开招标等导致的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审议和披露[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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