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二(603712) -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制度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提升企业业绩; 同时,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 财务负责人; (三)独立董事; 第六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董事会,由股东 会决定。 第七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同经营层根据 公司经营业绩、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拟定,由董事会批准,向 股东会说明。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制度结合公司各时期 的具体工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制定具体绩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四)其他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外部薪酬调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