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二(603712) -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财务负责人聘任 - 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任期与其他高管一致,可连聘连任[4] - 有破产清算等不良记录且未逾3年者不得担任[5] 财务负责人职责与权限 - 对财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及时性负责[7] - 具有财务决策参与权等多项权限[8] 财务负责人管理 - 聘任时签订保密协议,离职后继续保密[9] - 接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等依据[11] - 辞职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经董事会批准离任[11] - 解聘时有权提交个人申述报告[12]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档案和事项[11][12] 责任追究 - 责任追究范围包括违反法规制度等九类情况[14] - 内控部门调查认定责任,拟定处罚与整改措施[14] - 主要形式有警告等五类[20] - 造成经济损失追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向司法机关举报[15] 制度相关 - 公司不得因财务负责人坚持原则遵守法规而处罚[1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