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通股份(603036) - 如通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如通股份如通股份(SH:603036)2025-10-29 17:30

制度修订 - 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19项相关制度中10项修订、1项制定、8项未修订[1][3]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改为“股东会”,“监事”等表述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内容[4]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比不得超50%[7] - 股东要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需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9][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13][14] 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可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并决定报酬事项[17][18] - 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以及公司利润分配、弥补亏损等方案[17][18] - 股东会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17][18]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8] - 股东会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1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39]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39]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41]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41]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3]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44]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4][3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34][35] 其他规定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9] - 公司合并、减少注册资本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40] - 公司按规定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41] - 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股东一般无优先认购权,章程另有规定或股东会决议除外[42]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