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电子(60389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春秋电子春秋电子(SH:603890)2025-10-29 17:33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零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2 | | 第三章 | 投票程序 3 | | 第四章 | 确认当选 4 | | 第五章 | 附 则 5 |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投 票制度。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的股 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集中投给一位 候选董事,也可以将表决权股份数分散投给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 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