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电子(60389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春秋电子春秋电子(SH:603890)2025-10-29 17:33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或选两名以上独董,用累积投票制[6] 董事提名 - 董事会、持股超1%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7] 选举规则 - 董事候选人数超规定可差额选举[9] - 选独董时,表决权股份数=持股数×待选独董人数,且只能投独董候选人[11] - 选非独董时,表决权股份数=持股数×待选非独董人数,且只能投非独董候选人[12] - 等额选举,获票超有效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当选[14] - 等额当选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对未当选者二轮选举[14] - 差额选举,获票超有效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且人数符合当选[14] - 差额选举获超二分之一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按票数排序当选[15] - 多轮未达要求,会后两月内再开股东会选缺额董事[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