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电子(6038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春秋电子春秋电子(SH:603890)2025-10-29 17:3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9]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8][9] 召集与主持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1]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处理流程同提议情况[12]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6]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原因[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主持人员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4]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4] 报告要求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的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6]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29]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9]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29]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决议,普通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事项需经2/3以上通过[3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0]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2]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3]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5]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的股东会决议[36][37] - 本规则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9] - 当《公司法》等修改使本规则抵触或股东会决定修改时,公司应及时修改本规则[39] - 本规则的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修改草案,经审议后生效[39] - 本规则所称“以上”“以内”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39]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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