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进股份(603118) -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治理机 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 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 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共 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下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深 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 工作,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 第三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应当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 件,不得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经营管理层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 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同时,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