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进股份(603118) -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8] - 董事、高管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公司股份[9]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0] 信息申报与公告 - 新任董事、高管需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4]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14][15]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15] 减持计划披露 - 董事、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15]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3个月[15] - 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公司披露重大事项时应披露减持进展[16] 减持结果报告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董事和高管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8] - 预先披露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或未完毕,需在区间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 其他情况披露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需在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18] - 董事和高管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共同遵守规则[18] 责任与执行 - 董事和高管需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担责[18] -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和高管身份及股份数据统计等工作[18]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比例达规定,需按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9]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按相关规定执行[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