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进股份(603118) -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共进股份共进股份(SH:603118)2025-10-29 17:33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2]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二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2] - 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业绩相关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4] 重大资产及股份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1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17][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7][21]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8] - 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需及时披露[19] - 控股、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9] 异常交易披露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被认定异常交易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22]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统一管理[2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25] - 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财务经营情况、办理信息对外公布事宜[27] 信息报送与编制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规定时间点内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并报送书面文件[30] - 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组织审计,各部门等提供基础资料,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定期报告[32] 信息披露工作组织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32][33] 信息更正与保密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或遗漏时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51] - 公司各部门报送资料未披露前应保密,信息知情者负有保密义务[39][40] 责任与处罚 - 公司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致违规可处罚、追责[42] - 信息披露有虚假记载等造成损失应担责,犯罪追究刑责[42]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对经办人和责任人给予处罚并可经济处罚[4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46]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