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二(603712) -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主要责任人,相关工作由董事 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 及备案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董事会秘书授权证券事务代表代 行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内幕信息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董事长与董事 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