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二(603712) -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董事,每1%股份最多推荐一人,单个推荐人不超拟选董事数[4] 累积表决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乘本次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多轮选举应重新计算[8] 投票规则 - 选举独董、非独董时,投票权分别为股份数乘待选人数,且只能投对应候选人[8] - 所投选票数不超限额、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否则选票弃权[9] 当选规则 - 董事按得票多少当选,且需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过半数[11]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按章程情况进行补选或二轮选举[11][12] - 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确定当选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