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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二(603712) -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七一二七一二(SH:603712)2025-10-29 17:33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人员、资产、财 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人员应 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公司的资产应当独立完整、权属 清晰,不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支 配。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 经营性资金往来中,违反公司资金管理规定,直接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逾期不还;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