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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二(603712) -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七一二七一二(SH:603712)2025-10-29 17:33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行为,促进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领导的工作机构合法、充分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天津 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 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进行聘任和解聘。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上 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由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其他代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