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丰电器(605336) -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任期规定 -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2]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成员,可召开临时会议[12] - 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 决议规则 - 作出决议应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2] 委托与回避 - 成员不能出席会议可委托他人,最多接受一名成员委托[14] - 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无法形成意见则提交董事会[14] 会议相关人员 - 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并提供信息[14] 内部审计督导 - 督导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并报告[9] 会议记录 -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若事项影响超十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15] - 应包含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出席人员等内容[15] 保密义务 - 出席会议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16] 信息披露 - 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等情况及人员变动[18] - 披露年度报告时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履职情况[18]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标准须及时披露事项及整改情况[18] - 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须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18] - 须按规定披露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18]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