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股东会提议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6][7]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15] 自行召集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9] - 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0] 投票与登记 - 网络或其他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会议变更 - 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5] - 变更现场会议地点需在会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7]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主持[21] - 审计委员会召集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由过半数成员推举成员主持[21] - 股东自行召集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1] - 经出席会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主持人[22] 会议报告与质询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四种情形下可拒绝回答股东质询[28] 表决规则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 - 股东按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一股一票[31]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选举2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4] 会议记录与分红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实施派现、送股等提案或制定中期分红方案2个月内完成[29] 特别决议与撤销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3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1]
帅丰电器(605336) -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