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药业(600479) - 千金药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六名非独立董事(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5]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7]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9]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2]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5]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且有相关限制[17][18] - 临时会议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非现场开会需规定期限提交签字内容[21] 决议形成 - 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对外担保有额外要求[28]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9] 特殊事项决策 - 对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先依审计报告草案决议,待正式报告出具后再决议[32]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提建议后董事会再审议[33] 提案处理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无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明确再审议条件[3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秘书应做好会议记录,涵盖多方面内容[36] - 董事会办公室根据表决结果制作书面决议,与会董事签字确认[38][39]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保存十年[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