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药业(600479)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2月26日首次公开发行1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49221.0016万元,股份总数为49221.0016万股[10][18] - 公司于2004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9] 股份相关 - 国家股发起人1993年8月13日认购650万股,法人股发起人认购350万股,每股1元[18] - 公司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2]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诉讼[3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超一定比例须经股东会审议[4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100] - 董事会拥有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的投资决策权[10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0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9] - 满足条件后,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156]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4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68] - 公司设党委书记1名、专职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