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药业(600479) - 千金药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千金药业千金药业(SH:600479)2025-10-29 17:49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期限 - 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延长后不超过10年[4] 审计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4] 解聘与续聘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三十天通知[16] 选聘时间与流程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3]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公平公正方式[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8] - 负责监督审计工作,履行财务审计法规执行等职责[21]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21] 审计费用 - 由股东会审议决定[13] 改聘披露 - 拟改聘应详细披露相关情况[20] 违规处理 - 对选聘违规相关责任人依情节处分[21] - 股东会决议解聘,违约经济损失由公司直接负责人等承担[21] - 情节严重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21] 审计报告问题处理 - 未按时提交审计报告等情形严重时,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该事务所[22]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与有效规定冲突时以有效规定为准[24]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