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测股份(688556) -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高测股份高测股份(SH:688556)2025-10-29 17:58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首次发行40,462,900股普通股,8月7日在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830,773,934元,股份总数830,773,934股[6][13] - 发起人张顼设立时认购1435.50万股,持股49.50%[13] 股份限制与权益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2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5]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损害债权人利益承担连带责任[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5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3]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3][8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3]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6]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8]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3]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0天通知[11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