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药业(600479)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千金药业千金药业(SH:600479)2025-10-29 18:18

资本与股份 - 公司注册资本由42399.7117万元增至49221.0016万元[3] - 公司股份总数由42399.7117万股增至49221.0016万股[4]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7] - 董事等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7] 收购股份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情形新增两种[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9][1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6]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董事[38]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4] 高管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等职位[49]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致他人损害,公司担责,自身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也担责[53] 财务与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53] - 公司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4] 公司治理与章程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65]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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