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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光电(68801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新光光电新光光电(SH:688011)2025-10-29 18:22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只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 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 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六条 公司所聘独立董事应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第一条 为促进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