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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301555)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惠柏新材惠柏新材(SZ:301555)2025-10-29 18:23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 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3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1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