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30155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进一步规范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健全内部控制,确保公司稳 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主营业务;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3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