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先河(3001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先河环保先河环保(SZ:300137)2025-10-29 18: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 "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 报告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 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规范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