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先河(30013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任命[5]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5] - 会议需过半数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提前三日提供资料[16] - 成员可委托出席,每人最多接受一名委托,决议过半数通过[16] 职责与流程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审计、审核财务、监督内控等[7] - 财务报告和内控评价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8][13] - 下设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0][12] 其他规定 - 成员与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无法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17]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改[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