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先河(30013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知情人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8] 管理措施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秘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2] - 公开披露前填写知情人档案并让知情人签署保密承诺书[11] - 董事会按深交所规则登记和报送知情人档案[12]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并让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4] - 相关主体研究重大事项时填写本单位知情人档案[12] 保存与报送 - 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4]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4]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二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8] 其他要求 - 下属各部门做好配合工作[15] - 及时补充完善档案及备忘录信息[14] - 知情人配合登记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信息[15] - 将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17] - 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交易[18] - 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协助核实并报送信息[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