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先河(30013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沟通渠道与方式 - 公司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采取股东会、说明会等方式交流[4] - 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7] 管理设置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9]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专人负责,变更及时公布[5] 工作规范 - 投资者关系工作需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10] - 活动结束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平台刊载[11] 投诉与纠纷处理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12] - 与投资者纠纷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1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