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先河(30013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辞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4] 董事补选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4] 解除职务审议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移交手续 - 董事应在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董事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0] - 离职董事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0] 追责复核 - 离职董事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