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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关 村(0009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中关村中关村(SZ:000931)2025-10-29 18:2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主动辞职、 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或辞职,董事辞任、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报告中应说明辞任或辞职原因。董事辞 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公司收到辞职 报告之日起辞职生效,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或劳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除因董事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 事就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