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关 村(00093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4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 董事 3 名,由具有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员 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 在任期内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 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董事会换届后,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连任董事可以连 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兼任审计工作组,为日常 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协助其日常事务工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