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301555)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惠柏新材惠柏新材(SZ:301555)2025-10-29 19:00

公司治理与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5] - 公司营业期限从三十年变更为永久存续[5] - 法定代表人辞任后,公司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经营范围变更 - 调整后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合成纤维、合成材料等多项业务[2] - 本次经营范围变更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3]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为55,000,000股,每股金额为人民币一元[6] -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92,266,700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2,266,700股,无其他类别股份[6]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9] - 股东会、董事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或章程,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9]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3]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32]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2]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33] 制度修订 - 公司拟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39] - 公司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40] - 公司拟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多项制度[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