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林生物(688319) -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欧林生物欧林生物(SH:688319)2025-10-29 18:31

资金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一个月内签订新协议[7]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六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1] -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3] 资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14]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5] 募投项目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2]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可免于特定程序[16] 核查披露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报告[24]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4] 资金使用 - 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需说明必要性和合理性[16] 用途变更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18] - 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超董事会额度等视为擅自改变用途[20] 项目变更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需公告原项目和新项目情况[21] - 公司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需公告转让原因、已投资金额等[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H股股票在港交所挂牌上市起生效施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