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7]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5]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变更需征得其同意[2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29]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有权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7]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8] 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担保情形,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发生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满足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个标准之一,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财务资助单笔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情形,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提供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0] 通知与投票规则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3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8] 其他规则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33] - 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30] - 董事会应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未提供时召集人可申请获取,且不得另作他用[3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3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9]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44]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7]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9]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50]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50]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人主持[40]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荐代表主持[41] - 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43]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5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52]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自决议通过日就任[5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53]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等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处理更正前期事项[54] - 本规则相关公告等指在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56]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以相关规定为准[56]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56]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批通过,自H股在港交所上市日生效,修改需股东会审议[56]
欧林生物(688319) -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