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能科技(603933) - 睿能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睿能科技睿能科技(SH:603933)2025-10-29 18:40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等[4]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有不良记录者不能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能担任[8]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能担任[9]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1]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提名[11] - 提名委员会审查被提名人任职资格[11] - 上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可选举[12] - 股东会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3] 任期与解职 - 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上交所报告[18]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0] - 履职需审议董事和高管薪酬等事项[2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 履职保障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有同等知情权[25]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5]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5] - 董事会秘书提供协助[26]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6]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并在年报披露[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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