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 取不正当利益。 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