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10月修订)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委员会的提案由董事会审议 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证券投资部负责审计 委员会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汇集、档案管理等事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 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